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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开展2026年度电线电缆品种材料设备参考目录动态更新征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08 09:55

各材料设备制造商:

  为持续推动电线电缆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公开、动态、规范的材料设备管理体系,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目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以下简称“市建筑工务署”)现对电线、电缆两个品种的参考目录进行动态补充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若申报品牌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须由该品牌制造商提出申请。

  3.若申报品牌的产品在中国境外生产,须由该品牌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或该品牌制造商授权的境内总代理商提出申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不得申报同一品种的参考目录。

  (二)拒绝申报的情形/不得申报的制造商

  1.申报单位存在违反市建筑工务署政府工程参建单位廉政守则等行为,或提交资料存在虚假、隐瞒、误导性陈述,一经发现,则三年内拒绝其申报所有品种的参考目录。

  2.对于列入负面清单的材料设备制造商,在被列入材料设备负面清单期间,拒绝其申报该品种的参考目录。

  3.对于不再列入参考目录的制造商,自处理之日起,一年内拒绝其申报该品种的参考目录;若因违反市建筑工务署政府工程参建单位廉政守则不再列入参考目录的,三年内拒绝其申报所有品种的参考目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目录要求

  申报单位应认真查阅《供应商承诺书》(附件1),在自愿的基础上申报并响应签订该承诺书;申报单位应填报《企业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报单位申请列入工务署电线、电缆参考目录的,其产品必须已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深圳标准认证证书。

  1.申请列入“电线”品种目录,须持有有效的“家装布电线”深圳标准认证证书。

  2.申请列入“电缆”品种目录,须持有有效的“一般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和“B1级阻燃耐火电线电缆”深圳标准认证证书。

  3.已列入目录的制造商,有责任维持其认证证书持续有效。证书失效的,其对应产品将从目录中移出。

  (二)申报档次要求

  本次动态更新将按《综合评审表(类型二)》(附件3)评分依据进行档次划分。新申报的制造商和有升档需求的原入围参考目录的制造商,请填报《综合评审表(类型二)》,自评打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不提交《综合评审表(类型二)》及其证明材料的,原目录内的品牌维持原档次不变,新申报的品牌最高不超过C档。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视申报单位办理深圳标准认证证书进度及数量等情况,另行通知。

  (二)申报资料递交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10楼1033室。

  (三)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每个品种一式一份:

  1.《供应商承诺书》(附件1);

  2.《企业信息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

  3.深圳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

  4.《综合评审表(类型二)》(附件3)自评分及相应证明材料(含生产工厂实况录制视频);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4);

  6.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资料递交要求

  1.所有申报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应同时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纸质版资料要求以A4幅面编排分别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资料要求提供WORD(或WPS)格式(编辑版)、PDF格式(盖章版扫描件)和生产工厂实况录制视频各一份,存储于U盘带至资料递交地点拷贝。电子版资料名称格式为“XX品种-品牌名称-制造商名称”。

  2.生产工厂实况录制视频要求如下:

  (1)须为实况录制文件,从工厂大门开始录制,包括厂名、门牌号及厂区门口外围情况;

  (2)须展示生产线生产情况,以及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铭牌信息以及设备采购合同的完整性;

  (3)须充分展示原材料及成品质量检测情况;

  (4)视频时长以8分钟内为宜。

  3.申报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人无申报单位证明材料的不予接收。法定代表人递交申报资料时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4)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人递交申报资料时需额外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认真仔细准备资料,申报资料递交后不允许补充或更换。

  2.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合法、有效,递交的所有申报资料,市建筑工务署有权在官网进行公示。如申报单位认为部分申报内容不宜公示的,应当于提交申报资料的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具体理由,市建筑工务署认为理由成立的,可以对有关内容不予公示,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关于深圳标准认证

  深圳标准认证(产品类别:一般阻燃耐火电线电缆、B1级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家装布电线)已向全国开放申请。相关认证申请事宜,请直接咨询深圳标准认证联盟或参阅其官方指南(附件6)。

  特此通知。

  附件:1. 《供应商承诺书》

             2. 《企业信息表》

             3. 《综合评审表(类型二)》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法人授权委托书

             6. 深圳标准认证联盟联系信息及官方指南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周工/张工,联系电话:0755-88124323/88124076)



文档附件: 附件1:供应商承诺书(V1.1).pdf

文档附件: 附件2:企业信息表.docx

文档附件: 附件3:综合评审表(类型二).docx

文档附件: 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

文档附件: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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