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1 16:01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2023-2024年中外合作设计风险防范法律工作服务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2023-2024年中外合作设计风险防范法律工作服务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招标方式:简易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合同续期奖励:为保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持续稳定供应,在本项目合同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招标人有权组织对中标人合同期内服务进行履约评价,如中标人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的,经报招标人内部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可与中标人续签一次服务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合同实质性条款内容不变。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服务范围及内容:
A.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防控招标人法律风险,建立健全招标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主动向甲方提供和介绍与甲方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法律信息,提高甲方工作人员法律意识;
2.深入了解和掌握甲方的日常工作及管理事务,积极、主动为甲方事务作出政策、法律风险提示,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报告,有效防控甲方法律风险;
3.协助甲方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4.对甲方法律事务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
B.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协助招标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招标人干部职工提供法律培训,不定期向招标人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必要时应招标人要求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讲座。
C.协助招标人处理日常工作及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
1.就招标人日常工作、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为招标人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含涉外文件的中英文翻译),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3.协助招标人草拟、审查、修改内部规章制度;
4.协助招标人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建设工程设计类合同范本(含中外合作设计合同范本起草、修订)、建设工程其他前期服务合同范本,包括但不限于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资信、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以及对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可行性、严密性、完整性、风险性等进行审查,提出专业建议和修改意见,必要时出具分析报告,并协助招标人管理合同,监督跟进合同的履行;
5.参与招标人的约谈、谈判等事宜,准备或审核相关资料及准备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6.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7.为招标人日常工作、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或进行法律评估、论证;
8.应招标人要求出席有关会议,并根据会议内容发表律师意见,出具律师工作备忘或法律意见书,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
9.应招标人要求对有关企业或项目进行资信或可行性审查,并出具审查分析报告;
10.代招标人草拟和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11.应邀为招标人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应邀为招标人的有关法律事务进行见证;
13.参与处理招标人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争议或其他纠纷,参加案件讨论会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协助招标人进行必要的调解、和解工作;
14.提供其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办理招标人委托办理的其他事务。
D.协助招标人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包括:
1.为招标/竞赛及合同签订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合同谈判服务;
2.负责收集、整理境外公共建筑设计合同中知识产权条款,并结合中心国际招标/竞赛实际情况,对招标及竞赛文件中的知识产权条款进行修订、翻译。
以上A-C服务内容应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负责,D项由知识产权事务专职律师完成,本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对其服务成果及质量负责。
E.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汇编,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范本整理、合同审核问题及风险防控措施、合同管理优化建议。
F.安排一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人员配合甲方处理日常合同审核、合同履约评价等法律事务工作。
G.优先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招标人参加民事、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委托代理费按合同条款另外协商,不包括在包干法律顾问服务费内),依法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程序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88124224 ;18988769576
招标内容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88124621 ;13554951120
递交投标资料(截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8日16:00 深铁置业大厦9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8日16:00 深铁置业大厦9楼会议室
招标人将在开标会上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文件。参加开标会会议投标员须为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原件),以备核验身份。
定标方法:一次票决法
投标上限价:
1.投标报价上限39.2万元/年。招标人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2.法律顾问服务费由中标人以中标价(含税)总价包干,除中标价,中标人提供和办理本招标公告 “服务范围及内容A –F款”的所有服务(不论难易、数量、损耗时间、人力物力、风险及金额等大小、多少)均不再另外收取律师服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报酬。
3.如涉及具体民事、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招标人根据自身需要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费用另外支付,中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八折或以上优惠,具体以双方商定为准)。
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及服务团队人员到岗后支付总费用的50%,服务期开始后六个月之后,支付总费用的50%。
投标资料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经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承诺函(签名加盖公章)。
二、业绩文件及其他文件
1.投标人业绩:
提供律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政府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建筑行业)或境内外建筑行业等法律服务业绩证明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不超过10项,超过10项的只取前10项,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体现业绩内容、服务对象等信息);
2.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业绩:
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政府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建筑行业)或境内外建筑行业等法律服务业绩证明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不超过10项,超过10项的只取前10项,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体现业绩内容、服务对象等信息);
3.知识产权事务专职律师业绩:
提供知识产权事务专职律师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绩证明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不超过5项,超过5项的只取前5项,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体现业绩内容、服务对象等信息);
4.提供固定经营场所照片、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投标人在职律师情况汇总表(配备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至少5名)
7.根据附件1《拟派服务团队人员要求一览表》填报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加盖公章)(包括项目负责人、知识产权事务专职律师、其他服务律师及律师助理),应附相关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执业资格证及现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明(如聘用合同等);
8.提供拟派其他人员简历表;
9.提供律师助理简历表;
10.提供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承诺(格式自拟);
三、投标文件要求
1.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采用密封包装。
2.电子文件一份(包含可编辑的word文档文件及盖章版PDF扫描件,截标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sjglzxzbz@163.com,内容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自行报价;
2.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3.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4.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的,将按废标处理。
附件:
1.拟派服务团队人员要求一览表
2.投标文件格式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