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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教园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建设涉及500千伏崇荆甲乙线铁塔基础安全稳定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4 18:09

  项目名称:深圳市职教园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工程名称:深圳市职教园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建设涉及500千伏崇荆甲乙线铁塔基础安全稳定性评估服务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职教园地块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梁工          电话:82603623

  招标范围:

  1.根据国家、省、市及项目所在地现行供电安全规范、规程及500千伏崇荆甲乙线所属供电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深圳市职教园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建设涉及500千伏崇荆甲乙线铁塔基础安全稳定性评估等工作。

  2.完成前述工作所需的现场勘测、资料搜集整理、相关计算、评估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各类报建报审手续的办理、同供电部门的专项协调等。

  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深圳市职教园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乙方收到甲方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涉及500千伏崇荆甲乙线铁塔基础安全稳定性评估(含组织专家评审与按评审意见修改时限)。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评价报告编制进度。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10日10点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10日10点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次低价法(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由招标人抽取号码确定抽签中标原则:大/小号。(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

  投标上限价:70.00万元

  计价依据:市场询价。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为全费用固定总价合同。全费用固定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踏勘调研、资料购买收集、成果编制(含反复修改)、人工费、专家咨询评审(含会务)、交通、食宿、差旅、保险、管理、利润、风险和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于下列情形造成工作量的变化,全费用固定总价不作调整:

  1.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程设计和其他条件变化,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导致成果(报告)可能发生的重复修改、重复申报、重复组织等工作。

  2.深圳鹏城技师学院职教园校区(一期)、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职教园校区(一期)项目建设、深圳市职教园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三栋公建如需进行涉及500千伏崇荆甲乙线铁塔基础安全稳定性评估等增加的工作。

  3.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高于本次招标的实施要求,投标人按高标准执行所增加工作内容等变动。

  4.合同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且不超过此次投标上限价。

  付款方式:

  (一)价款支付

  1.项目建设涉及500千伏崇荆甲乙线铁塔基础安全稳定性评估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如需)的审查,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的80%。

  2.甲方对乙方完成最终履约评价,取得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合同结算评审报告后付清余款。

  (二)其他

  1.每次付款申请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附有工作进度报告和相关工作成果的付款申请,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税务发票。

  2.本合同付款均须发改部门下达资金计划和经财政审批后支付,发包人不承担因资金计划不足和审批程序导致的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1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2文件)。

  4.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上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招标公告未列项但实际需发生的其他服务或工作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计量支付。

  其他说明:

  1.本次标书一式三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本招标公告所有附件均为本次招标的有效组成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提供的附件格式进行填报,不得擅自修改。

  3.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上限价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质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人需于公告指定的截标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法人证明(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投标报价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2025年9月4日


文档附件: 投标文件.docx

文档附件: 投标文件(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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