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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通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8 17:06

石江余:

        你作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项目总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成项目总负责人职责。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你记录不良行为,两年内(2024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1日)拒绝你参与我署(含直属单位)项目建设。

       特此告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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