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7 14:00
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张工电话:82603625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保调查报告(含噪音、污水、废水及废气等检测、监测以及周边居民或使用者的环保调查等环保验收所需要的一切工作)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并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相关的服务工作(详见本次招标内容及要求)。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22日16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22日16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次低价法次低价法(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由招标人抽取号码确定抽签中标原则:大/小号。(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
计价依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行业等相关规定标准。
报价规定:
1、投标人的中标价即合同价(含税),合同总价包干,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和(或)本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条例、相关验收标准发生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合同价款不会因此而调整。
3、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产生的费用、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费用(包括验收会专家费、报告编制专家费)、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差旅费、税费、会务费、调查费、相关资料准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8套,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4套)产生的所有费用。
4、合同总价由90%为基本费用和10%为绩效费用组成,结算时,绩效费用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按比例结算:良好及以上100%、合格及以上80%、不合格0%,履约评价考核表详附件二。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环保验收后将合格的成果及有关资料提交给甲方后,招标人(甲方)支付至合同额中基本费用的90%;中标人完成履约评价,并经深圳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毕后,支付余款。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广东省或深圳市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关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范围: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位于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总建筑面积约102487平方米。编制环保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书(如需要),完成相关平台的备案后,向环评部门提交相应成果,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续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国家、深圳市现行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制度及办法,开展深圳大学西丽校区科研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协助申报并完成相关审批程序,确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深圳市现行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本项目及附属配套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含噪音、污水、废水及废气等检测、监测以及周边居民或使用者的环保调查等环保验收所需要的一切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组织专家对所提交的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直至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上传环保局指定的网站,完成信息公开及公示;完成全国验收平台的信息填报及提交等所有工作。
3、配合及参加相关各种汇报会、论证会,并按甲方要求制作相关资料和电子文件;
4、按甲方要求随时提供相关技术性及事务性服务。
工作人员要求:
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人,一名项目负责人,两名专业人员或助理人员,其中负责人应有环保验收的相关工作经验。
服务周期和时间要求:
服务周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全通过环保验收为止。
工作内容和要求:
1、环保验收单位应根据环评批复“深南环水评许[2018]91号”以及深圳市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独立完成相关报告成果。
2、派出专员负责收集整理环保验收的相关资料,办理环保验收。
3、提交的成果文件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如不能通过,环保验收单位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
服务成果提交:
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8套
以上全套电子文档………………………………………………………4套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表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自行报价。环保验收报告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及环保验收主管要求,现场交通、调查、论证、技术评估、所需专家以及所聘专业机构调查等为完成环保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亦含在投标人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该项费用。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将不予受理。
2、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3、本次标书一式三份,采用A4双面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4、投标人需于公告指定的时间前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并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报价书视为废标。
6、不满足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1:《投标报价书》格式
附件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履约评价细则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