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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乔木采伐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2 14:00

  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乔木采伐施工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

  工程名称: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乔木采伐施工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大鹏新区鹏城社区磨勾龙一路北端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联系人:梁工    电话:82603623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 42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3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000 平方米。包含科研用房及科研辅助用房 30000 平方米,公用设施(人防及机电用房)9000 平方米,行政及生活用房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食堂、附属配套)3000 平方米。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总投资5680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402.03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7618.12万元,设备购置费9173.91万元、信息化工程费用6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93.23万元(含生产准备及开办费3402万元),预备费2106.7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政府投资。

  招标内容:

  (1)清除地被杂灌草等植物;负责树干残枝、地被植物外运及地面铺设覆盖绿网;

  (2)负责项目范围内乔木的采伐,组织专家评审及出具报告,完成公示、取得砍伐/迁移许可证;

  (3)发包人不承诺为承包人提供现场临时办公用地。承包人现场临时驻地(包括办公、住宿用房等)由其自行解决;

  (4)承包人应保证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合法合规,并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若因工作失误(林木误伐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递交投标资料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7日15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620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7日15点0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620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次低价法(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由招标人抽取号码确定抽签中标原则:大/小号。(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

  投标上限价:421034.01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7477.26元,暂列金22000元)

  付款方式:总价包干合同。

  1、分为基本酬金(占90%)和绩效酬金(占10%)两部分。

  2、基本酬金支付:本合同不设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工作,完成全部工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及相应有效发票后支付基本酬金的90%。

  3、绩效酬金支付:乙方工作完成后,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最终履约评价,并根据最终履约评价结果支付绩效酬金。履约评价评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评分≥90分)、良好(80≤评分<90分)、中等(70≤评分<80分)、合格(60≤评分<70分)、不合格(评分<60分)五个等级,对应的绩效酬金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4、上述费用均须政府发改及财政部门划拨款项到位后支付,甲方不承担因财政或发改审批或拨款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5、本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为准, 余款待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6、支付方式: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付款申请资料,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申请资料和发票后,所有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组成(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1,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2,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本公告具体要求自行报价,报价上限价为421034.01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上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须分别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4、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证明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定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小型工程简易招标管理办法(2018)》、《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0]60号)及深建市场【2018】19号文的有关规定,工程类项目小于400万元,可采用小型简易招标。本工程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形式(工程类),最终结算金额小于400万元,最终结算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果为准,请投标人根据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合理报价,超过最高上限价投标报价规定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施工图纸及报价清单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6、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1:《投标报价书》格式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3:《合同协议书》文件

  附件4:《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乔木采伐施工清单》文件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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