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二期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9 15:02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二期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如下:

  工程名称: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二期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湖路1333号。

  项目概况: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323072㎡;其中用地红线内医院新建建筑面积321000㎡,包括医院二期新建建筑(门急诊医技楼、医技住院楼、教学科研综合楼、高压氧舱、液氧站等)316000㎡以及公交首末站5000㎡;风雨连廊(地铁连接通道)面积2072㎡(其中红线内212.4㎡,红线外1859.6㎡)。风雨连廊为从地铁1号线新安站连接至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院区的地铁连接通道。相关工程涉及在新圳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跨河建设。其中,进入新圳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风雨连廊建筑面积约700㎡。

  招标内容: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二期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联系人:吴工,电话:8260362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2023年 5 2216 30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 5 221630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低价法(第2低价)(当投标报价为最低价的投标人数量多于1名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上限价: 22万元

  计价依据:

  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价款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服务费,占本合同总价的90%;第二部分为绩效服务费,占本合同总价的10%,绩效服务费按照履约评价的结果进行支付。

  本合同价格为基本服务费包干,该合同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费用(含深化报告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产生的费用,且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评审费、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差旅费、人工费、物料费、保险费、许可费、规费、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为准。本工程采用小型简易招标,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100万。

  付款方式:

  1.合同价的支付

  招标人根据工作进度向投标人支付进度款,至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水务水利主管部门批复后,招标人最高支付至合同价的80%。剩余款项待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一次性付清。

  履约评价评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服务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2.其他

  ⑴投标人应按付款进度之规定及本合同项下的其它相关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出具附有工作进度报告和相关工作成果的付款申请。

  ⑵每次付款申请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税务发票。

  ⑶上述费用均须政府部门财政或发改划拨款项到位后支付,发包人不承担因财政或发改审批或拨款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1项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的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文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名称、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投标上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2、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小型工程简易招标管理办法(2018)》、《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3]2号)及深建市场【2018】19号文的有关规定,服务类项目小于100万元,可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

  本工程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形式(服务类),最终结算金额小于10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审定价为准,请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超过最高上限价投标报价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投标人员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原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各项内容的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修改之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正贰副),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附件:格式文件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3年5月19日


文档附件:  附件:格式文件.docx




主办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 备案号:粤ICP备19002425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62
联系电话:0755-88124001 |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6-11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