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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6 17:25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3年至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0万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定标方式:一次票决法。

  7.定标票选范围:综合得分不低于80分的投标人(综合评分项及分值设定详见附件1)。

  8.定标参考因素:1)驻点服务人员面谈得分;2)投标报价得分。

  9.服务合同续期奖励:为保证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持续稳定供应,在本项目合同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招标人有权组织对中标人合同期内服务进行履约评价,如中标人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的,经报招标人内部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可与中标人续签一次服务合同,服务期一年,服务合同实质性条款内容不变。

  二、服务范围、内容、要求及其他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三、投标人及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资质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2.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律师(助理,如有)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

  3.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的投标人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4.律师执业10年以上,主要服务行业为建筑行业,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处理建工领域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5.熟悉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法规宣讲培训能力;

  6.身体健康,能履行常年法律顾问职责;

  7.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的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驻点服务人员要求

  1.驻点服务人员1名,性别不限,具有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境外法学硕士LLM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国内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法律、中文、工程管理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

  2.投标人如中标,则应严格按照投标时拟定的驻点服务人员安排驻点服务,服务期内不允许更换;驻点服务人员因辞职、重大疾病等原因(或出现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提供服务和招标人同意当属例外情形;

  3.拟定的驻点服务人员应参与招标人安排的驻点服务人员面谈;  

  四、投标及截标时间

  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2日18:00工作时间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11楼1127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将不再被招标人接收。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5-88124062。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

  (一)原则

  1.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之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无论评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

  (2)投标承诺函(原件);

  (3)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负责人授权投标委托书(原件);

  (4)在深圳市如有固定经营场所照片、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联系地址;

  (6)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接本项目服务能力优势的简要说明;

  (8)投标人及拟为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行业纪律处分的证明文件;

  (9)投标人业绩一览表及相应证明资料,业绩及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10)拟投入本项目律师团队人员情况表(包括项目负责人、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及驻点服务人员),同时应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职业资格证、执业证、简历(仅驻点服务人员);

  以上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复印件的,需根据要求能提供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6.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处盖公章。

  7.招标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密封不严、册装不整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50万元/年,超过者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合同签订及支付

  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合同价款由基础服务费用和绩效酬金两个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服务费用占合同价款的80%,绩效酬金占合同价款的20%。基础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首期款即合同价款的40%,六个月服务期结束后,中标人提交半年度服务总结报告后支付第二期款即合同价款的40%。

  绩效酬金支付规则:合同履约期届满后一个月内由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进行年度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为良及以上时支付100%,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时支付80%,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时则不予支付。

  附件:

  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综合评分表

  2.投标承诺函

  3.服务范围、内容、要求及其他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3年5月6日


文档附件: 附件1: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综合评分表.doc

文档附件: 附件2 :投标承诺函.doc

文档附件: 附件3 :服务范围、内容、要求及其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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