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05 09:40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招标人: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南山区朗山路12号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 张欣 电话: 82603624
招标范围: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污水、废水及废气等监测),工作内容包含编制环保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书,完成相关平台的备案后,向环评部门提交相应成果,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续工作。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22年 12月 8 日 10点 00 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2 年12月 8 日 10 点 00 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最低价法(当投标报价为最低价的投标人数量多于1名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上限价:1.318467万元
计价依据: 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行业等相关规定标准
报价规定:
1.投标人的中标价即合同价(含税),合同总价包干,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和(或)本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条例、相关验收标准发生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合同价款不会因此而调整。
3.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产生的费用、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费用(包括验收会专家费、报告编制专家费)、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差旅费、税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调查费、相关资料准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8套,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4套)产生的所有费用。
4.合同总价由90%为基本费用和10%为绩效费用组成,结算时,绩效费用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按比例结算:良好及以上100%、合格及以上80%、不合格0%,履约评价考核表详附件二。
付款方式:投标人完成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将合格的成果及有关资料提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合同额中基本费用的90%;经深圳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毕后,支付余款。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概况: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南山区朗山路12号。本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为4135万元,改造建筑面积4184平方米,改造范围为对大楼一层急诊办公区、急诊区杂交手术室、 DSA 手术室及窗口等候区,二层阅片室、原贵宾等候区、资料室及核医学科室,四层健康管理中心,五层介入手术入口、会诊阅片室、库房等,室外衰变池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2020年11月,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附件获得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的批复。
本次招标范围: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含污水、废水及废气等监测),工作内容包含编制环保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书,完成相关平台的备案后,向环评部门提交相应成果,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续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环评批复“深环南批[2020]000006号”以及深圳市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编制环境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污水处理站等的水质、废气、噪声等检测。
2.编制环境验收报告书,组织专家验收召开现场会议,派出专员负责收集整理环保验收的相关资料,办理环保验收。
3.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上传环保局指定的网站,完成信息公开及公示;完成全国验收平台的信息填报及提交等所有工作。提交的成果文件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如不能通过,环保验收单位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
管理团队要求: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人,一名项目负责人(至少负责3个及以上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编制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两名专业人员或助理人员。
服务周期和时间要求:
1.服务周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作完成,且在平台备案公示结束后止。
2.时间要求: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指令后,30天内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现场检测,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10天内相关平台公示。
3.其他要求:无。
工作内容和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环评批复“深环南批[2020]000006号”以及深圳市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独立完成相关报告成果及招标公告所述工作内容。
2.派出专员负责收集整理环保验收的相关资料,办理环保验收。
3.提交的成果文件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如不能通过,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主管部门认可。
服务成果提交: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8套,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4套8套。
违约责任:
1.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报告成果文件的,每延迟1天处5000元的罚金。
2.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次及以上不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争议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拟派人员一览表及简历表(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自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2.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3.本次标书一式三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6.不满足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8.疫情期间,请投标人代表前往参与截标及开标等活动时,按照属地防疫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执行防疫政策的,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任何关于招投标活动或疫情防控等后果,由该投标人承担。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