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1 15:12
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临时围挡及林木砍伐工程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工程名称: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临时围挡及林木砍伐工程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与新湖街道交界处,莲塘水库东南侧,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核心区01-04地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付工(招标)电话:83942871;崔工 电话:188-2025-3198
招标范围:
1、新建围挡工程:临路一侧围挡长度约300米,包含用围挡做个简易大门(按围挡单价结算);合同结算按实际计取。
2、树木砍伐清理,伐根高度不超过5CM,不挖树根(防止水土流失),清单暂按1931株(荔枝树,平均树高4米)计量,被伐林木要清理出场,合同结算按实际计取。
投标保证金:无,但中标人弃标或转标或中标后28天内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招标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请记录中标人的不良行为。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2022年 11月 8日 10:00时,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项目工务署项目部二楼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北路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项目业主办公区)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1 月 8日 10:00时,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项目工务署项目部二楼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北路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项目业主办公区)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低价法(第二低价):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则投标报价第二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招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两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仅剩1家则进行重新招标。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计价依据: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图集》(试行版)
2、清单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
3、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4、定额执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6)》、《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6)》、《深圳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17)》;
5、取费费率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深建价[2018]25号、深建市场[2021]20号推荐费率;
6、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照2022年9月《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信息价中没有的采用市场询价。
合同类型: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付款方式:
1、不设预付款;
2、进度款的支付需依据监理人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办理支付手续并提交相关付款部门,累计月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85%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且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90%。
3、经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结算尾款。
竣工结算:
1、在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 30 天内,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报工程竣工结算。若承包人不按上述规定时间报送结算,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发催报书面通知;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不报送结算的,发包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工程款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办理结算,并记录承包人不良行为。
2、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对承包人的结算进行审核后报送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应视为发包人履行了结算义务。对于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逾期的,承包人不得追究发包人责任。
3、临时围挡工程暂按300米考虑(含围挡简易大门),结算时根据监理、项目组签认的实际围挡工程量进行结算.
4、现状树木砍伐清理,清单暂按1931株计量,合同结算按实际计取。
5、工期违约处罚条款:若因承包人原因竣工验收节点未如期完成,按拖期具体日历天数处违约金0.1万元/日历天,总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5%。
投标上限价:96.876505万元,且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 100 万元。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内容具体要求: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12 月 29 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质量标准:合格,同时满足招标人已公开发布的工务署“技术标准、图集、工艺指引”等标准。
3、临时用水、用电、办公用地:
发包人并不承诺为承包人提供临时用水、用电及现场临时办公用地。承包人临时驻地(包括办公、住宿用房、料场、材料加工场等)费用已综合考虑,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本项目临时围挡工程需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图集(试行版)》完成正式围挡施工,并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工地围挡公益宣传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20〕33号)》及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相关要求做好工地围挡公益宣传工作。
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本公告具体要求自行报价,报价上限价为96.876505万元,且结算价不能超过100万元,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相关规范及报价清单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2、招标人提供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在投标期内通过百度网盘获取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BoTyl00FeySPWe18Ooqfw?pwd=jly6 提取码:jly6)
3、本工程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可竞争费用共6.765939万元(其中暂列金额5.0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765939万元)。投标人报价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给定金额填报,不得更改。
4、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或者擅自修改招标公告中规定不可竞争费的,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5、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干。
6、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为准。
7、投标人需负责合同文件的制作印刷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8、本次标书一式三份(两正一副),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9、投标报价书需提供配套光盘或U盘。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