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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9 17:12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规定,现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503教室

  联系电话: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姚工0755-8260382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王工0755-8317948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请资格复审对象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查验后原件当场退回,收取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一式一份。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A4纸复印);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阶段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含专科、本科及研究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相关材料如为外文,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五)报考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以下两类人员: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②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生活常住地及深圳的社保明细清单(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离职证明等;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应提供:①工作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②原工作内容或经历与报考岗位职责具有相关性的证明;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应确保真实、清晰。

  (二)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资格复审规定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审查不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本单位另行通知,不再发布公告。

  (四)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资格复审对象名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5年5月9日


文档附件: 附件:资格复审对象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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