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08 17:01
项目名称:1、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2、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兴交叉学科教学与科研大楼(一期)项目;3、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建设工程项目一期;4、深圳市应急综合救援和科普教育基地项目
工程名称: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等4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1、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大鹏新区鹏城社区磨勾龙一路北端;
2、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兴交叉学科教学与科研大楼(一期)项目: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内,地块1位于北大校区宿舍1号楼北侧地块,地块2位于北大校区J栋东侧地块;
3、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深圳市龙华区永乐路与新岭路交汇处东北侧;
4、深圳市应急综合救援和科普教育基地项目: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地块,坂澜大道与围康路交汇处西侧。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低价法(第二低价)
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则投标报价第二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招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两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仅剩1家则进行重新招标。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招标联系人:付工 (电话:0755-83942871);
(1)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 刘工 (电话:13545973344);
(2)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新兴交叉学科教学与科研大楼(一期)项目: 姜工(电话:18820166207);
(3) 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深圳市应急综合救援和科普教育基地项目: 黄工 (电话:1371437594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国际农业食品创新中心项目等4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监测内容如下:
一、水土保持监测内容
1、扰动土地情况监测
2、取土(石、料)弃土(石、渣)监测
3、水土流失监测:包括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流失危害监测等内容。
4、水土保持措施监测: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水土流失控制效果、景观影响度改善效果、运行状况等方面的内容。
5、其他监测内容按水利部及水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各项监测工作完成后10日内出具相应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并配合总承包单位直至通过深圳市水务局的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二、中标人职责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务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
2、承担并完成合同期内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3、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分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1)施工准备期监测:
应先进行 1 次水土流失背景值的监测;
(2)施工期监测:
①施工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效果每月监测 1 次;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每 3 个月监测记录 1 次;
②正在使用的土方转运场,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等至少每 10 天监测记录 1 次;
③遇大雨、暴雨、大风等情况时,根据项目要求及时加测;
④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完成监测;
⑤巡查监测次数一年3次以上,巡查时间安排在汛期、降雨高峰期增加巡查2到3次;
⑥定位监测在监测点布设后监测期内每年汛前2次,汛期过后1次,汛期每月监测一次,降雨高峰期相应增加监测次数,每年监测频次控制在8~10次。
(3)自然恢复期监测:对排洪渠等在施工完成后检查工程质量,以后每半年巡查一次,植物措施监测分别在种草结束、半年后、1年后进行。中标人根据水务主管部门规定,按汛期、非汛期向招标人提交水土保持月报、季报,该报告得到招标人认可后,中标人负责将其提交水务主管部门。
4、由中标人委派的专项水土保持监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在整个监测过程中,中标人若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提出整改意见。
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场及主动收集编制监测方案所需的资料(招标人配合),并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监测方案,并交付招标人及水务主管部门。
投标上限价:64.986304万元
二、资格预审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一项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的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同类业绩不超过1项,超过1项的以前1项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为合同文件关键页(含合同名称、签订时间、主要服务内容等)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需体现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报告出具时间等)。
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全部封装(封口盖骑缝章),封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全称)、投标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对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料,不予接收。
四、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须在2025年 2 月 14 日09:00-17:00,将资格预审文件交至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327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村一栋裙楼三层,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13728916022),并当场领取招标人提供的签收回执单。对过时递交的资料,不予接收。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后,通知合格的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环节,招标人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后续招标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