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将确定为面试对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4:00-17:00。
入围面试人员于复审当天(2025年6月30日)13:45前到达资格复审现场,并进行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国际人才大厦5楼501(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
(四)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查验后原件当场退回,收取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一式一份。
1.人员基本信息表(《招聘公告》附件,自行填写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代替)。
3.大专及以上学历阶段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含专科、本科及研究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书。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入围面试人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相关材料如为外文,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不少于2项。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入围面试人员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齐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入围面试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供材料,材料应确保真实、清晰。
2.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公告》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3.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本单位另行通知,不再发布公告。
4.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请入围面试人员提前熟悉资格复审地点位置,并提前规划前往路线。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面试定于2025年7月5日(星期六),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本公告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8124407、0755-88124360。
附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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