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 号)等文件要求,指导全省相关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印发了《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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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9440300455753332D/2024-0026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 名称: | 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7-26 | |
| 主题词: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 号)等文件要求,指导全省相关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印发了《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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