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3 10:39
定标投票的范围确定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剔除若干名投标报价最低单位,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数量为10-15 家时,剔除1个最低投标报价单位;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超过15家时,在定标会现场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剔除1 或2或3个最低投标报价单位;进入定标环节投标单位不足10家时不剔除最低投标报价单位。第二步是划定票选范围,在余下单位中划定票选范围,原则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2/3 数量并最低不少于 4 家的投标人为投票范围(取整原则为“四舍五入”)。服务类招标项目,票选范围为进入定标环节的全部单位。对特殊招标项目,署招标决策机构集体决策了票选范围划定原则的优先按决议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