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20 16: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予以公开。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和诉讼及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统计数据截至到2012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我署联系,联系电话:0755-8210436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1023号市府二办508室。
一、概 述
2012年,我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针对我署工作实际,成立了市建筑工务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我署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署办公室,各处室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业务处室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处(室)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信息梳理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制定相关规范
制定程序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截至2012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开展顺利。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统一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市建筑工务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查阅我署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获得有关的信息。同时在我署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为单位和个人查阅信息公开提供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7条;统计数据类信息9条;其他类信息101条。
(二)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方面的内容,在网站上设立了招标信息、中标信息、工程建设等三大特色板块以便于使用对象应用。此类信息的主动公开,方便企业和市民及时获得政府工程建设方面的各类信息。
(三)通过网站开设署长邮箱、信息公开指南、在线访谈、咨询投诉、意见征集、常见问题解答等栏目,便于提供服务。
(四)我署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市民使用。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专栏下设市政府信息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网站增设了 “投诉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栏目,企业和市民可在栏目中就关心的事项提出咨询,我署明确专人负责网上回复,确保及时、准确、快捷的回复网上公众咨询事项。
三、咨询投诉情况
2012年度我署共受理网上信访106条,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我署无收到复议、诉讼和申诉的申请。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主要问题
1、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 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应对有关概念作进一步的宣传和引导,便于沟通。
(二)改进措施
1、 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