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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4年广东省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对象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来源: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发布时间:2024-06-17 18:02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规定,现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4年广东省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对象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对象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报到时间: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上午7:30

  报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08会议室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在指定的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由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上述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休息,勿熬夜,要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

  (三)做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四)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任审批。

  (五)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六)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聘任资格。未经许可离开体检地点的,取消体检资格。

  (七)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聘任资格。

  (八)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后务必保持手机联络通畅,以便能随时联系,勿因联系不上而造成遗憾。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二)主管部门、招考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如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复检,未当场提出复检的不再安排复检。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容工,88124005

  附件: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4年广东省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对象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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