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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2 1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相当层次,下同)的公务员2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详见《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二) 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 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身体健康。

  (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报名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6.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10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公务员选调报名表(附件3);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或任现职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

  (4)近期蓝底证件照;

  (5)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须);

  (6)近三年本人撰写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非必须,资格初审期间参考)。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3)同时提供电子版,以“姓名+手机号码+公务员选调”为主题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hr@szwb.sz.gov.cn。

  4.对选调如有疑问请直接将问题连同本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工作人员会专门进行解答。咨询电话:0755-88124005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将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核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设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笔试合格人数少于1:3,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考生考前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现场由选调单位提问,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答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情况,结合拟选调人员的工作经历、个人特长及平时表现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职位选调。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在考察阶段个人放弃选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调公务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名公告及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官方网站(http://szwb.sz.gov.cn/)——人事信息栏。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公务员选调报名表

             4.个人信息汇总表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3年11月1日



文档附件: 附件4.个人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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