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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粮食储备库项目房建工程全过程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7 15:25

  招标概况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汕粮食储备库项目

  项目编号:2203-440300-04-01-91635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汕粮食储备库项目房建工程全过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0-04-01-916358003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汕粮食储备库项目房建工程全过程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5-27 15:30 至 2022-06-2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6-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6-13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经办人:孙工

  办公电话:0755-88124104

  传真:

  手机号码:1800255124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3-440300-04-01-916358003001

  标段名称:深汕粮食储备库项目房建工程全过程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6-2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361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内容: 1.包含本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含BIM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2.未包含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及岩土工程(含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永久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等)的相关设计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概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298982 万元

  工程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港后方区域,分为2个地块:地块一位于望鹏大道与通港大道交叉口西北侧,距离小漠港直线距离约3.5公里,面积约20公顷(300亩);地块二位于大围村北侧,北侧紧邻通港大道,距离小漠港直线距离约1.4公里,面积约5公顷(75亩)。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拟建设粮库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管理及生活设施、室外工程、配套市政道路等;预留稻谷应急加工设施和小麦应急加工设施。粮食仓储区总仓容75万吨,其中稻谷50万吨、小麦25 万吨;辅助生产设施区建筑面积4976 平方米,包括机械库和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管理及生活设施区建筑面积7450平方米,包括管理及业务用房、食堂、倒班宿舍、门卫、人防设施等;配套市政道路5条,总长约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述建筑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及安装工程,工艺设备(输送设备、通风设备、电控系统等),室外工程(道路硬化、室外综合管网等),以及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 本工程对应的建设内容为除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及岩土工程(含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永久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等)以外的全部设计工作。 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约29.90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5.62亿元(含输送设备、通风设备、电控系统等工艺设备)、工程建设其他费 2.06亿元,预备费2.21亿元;本次招标范围对应设计建设内容的工程费用约20亿元(含工艺设备)。资金来源为市政府投资,最终以市发改批复为准。

  企业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

  商物粮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其他资质: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业绩要求:无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无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公告转自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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