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8 15:32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招标人: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南山区朗山路12号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 张欣 电话: 15219491991
招标范围: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二 期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将采用分期实施的形式,工作内容包含编制环保验收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拆除原一期污水处理站时,编制“拆除或者闲置设施期间的污染物防治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书,完成相关平台的备案后,向环评部门提交相应成果,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续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配套设施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1)根据环评批复“深环南批[2021]000007号”以及深圳市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编制环境验收监测方案,针对新建污水处理站、液氧站、液氮塔各1座,拆除新建用地范围内现有污水处理站、液氧站、挡土墙、化粪池等,配合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的状况验收,聘请专家进行指导检查,单项出具验收报告;并委托第三方进行配套工程(二期新建污水处理站等)的水质、废气、噪声等检测;
(2)编制环境验收报告书,组织专家验收召开现场会议,派出专员负责收集整理环保验收的相关资料,办理环保验收;
(3)拆除原一期污水处理站时,编制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拆除或者闲置设施期间的污染物防治方案” ,“医院污水处理站拆除活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预案发布,取得主管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拆除的)《拆除污染环境设施的批复》(如需)及取得应急预案备案回执;
(4)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上传环保局指定的网站,完成信息公开及公示;完成全国验收平台的信息填报及提交等所有工作。提交的成果文件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如不能通过,环保验收单位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
2.二期项目主体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主体工程完工后,需针对本阶段完成的主体完成情况,配合使用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整体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编制全院环境应急预案,并聘请专家进行参会指导检查,出具项目整体验收报告及进行医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保备案。其余工作成果要求同第1项“环保验收”。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22年 3 月 3 日 17 点 00 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2 年 3 月 3 日 17 点 00 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最低价法(当投标报价为最低价的投标人数量多于1名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上限价: 21.1949 万元
计价依据: 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行业等相关规定标准 。
报价规定:
1、投标人的中标价即合同价(含税),合同总价包干,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和(或)本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条例、相关验收标准发生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合同价款不会因此而调整。
3、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产生的费用、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费用(包括验收会专家费、报告编制专家费)、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差旅费、税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调查费、相关资料准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8套,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4套)产生的所有费用。
4、合同总价由90%为基本费用和10%为绩效费用组成,结算时,绩效费用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按比例结算:良好及以上100%、合格及以上80%、不合格0%,履约评价考核表详附件二。
付款方式:1、中标人完成配套设施工程的工作: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完成系统备案,将合格的成果及有关资料提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额中基本费用的40%;
2、中标人完成主体工程的工作: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完成系统备案,将合格的成果及有关资料提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额中基本费用的90%;
3、中标人完成履约评价,并经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毕后,支付余款。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其他要求: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推)有医院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经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概况: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二期项目位于南山区朗山路12号一期项目西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科研综合楼1栋(新增床位150张),拆除新建用地范围内现有污水处理站、液氧站、挡土墙、化粪池等设施,对现有医疗综合楼进行改扩建,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新建总建筑面积69120平方米,改扩建总建筑面积460平方米。2021年8月,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附件获得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的批复。
因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二期项目分阶段实施,即第一阶段为配套设施工程,第二阶段为主体工程,本次环保验收进行统一招标,中标人的环保验收工作分期开展:
第一阶段配套设施工程计划于2022年4月份竣工,概算批复建安投资约为2520.48万元,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包括一座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化粪池设备的采购安装;液氧站实施迁改,新建液氧站需利用原液氧站设备,相关配套管线的敷设和迁改、绿化迁移、二期场地临时围挡等。为保障在二期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医院原有一期诊疗活动正常运营,须首先完成第一阶段的迁建及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营后,才可对二期场地中现状配套设施进行拆除,进而开展后续二期主体工程的建设工作。第二阶段主体工程计划于2025年6月竣工,概算批复建安投资约为76056万元,包括新建科研综合楼1栋(新增床位150张),拆除新建用地范围内现有污水处理站、液氧站、挡土墙、化粪池等设施,对现有医疗综合楼进行改扩建,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
本次招标范围: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二期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将采用分期实施的形式,工作内容包含编制环保验收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拆除原一期污水处理站时,编制“拆除或者闲置设施期间的污染物防治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书,完成相关平台的备案后,向环评部门提交相应成果,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续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配套设施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1)根据环评批复“深环南批[2021]000007号”以及深圳市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编制环境验收监测方案,针对新建污水处理站、液氧站、液氮塔各1座,拆除新建用地范围内现有污水处理站、液氧站、挡土墙、化粪池等,配合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的状况验收,聘请专家进行指导检查,单项出具验收报告;并委托第三方进行配套工程(二期新建污水处理站等)的水质、废气、噪声等检测;
(2)编制环境验收报告书,组织专家验收召开现场会议,派出专员负责收集整理环保验收的相关资料,办理环保验收;
(3)拆除原一期污水处理站时,编制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拆除或者闲置设施期间的污染物防治方案” ,“医院污水处理站拆除活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预案发布,取得主管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拆除的)《拆除污染环境设施的批复》(如需)及取得应急预案备案回执;
(4)将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上传环保局指定的网站,完成信息公开及公示;完成全国验收平台的信息填报及提交等所有工作。提交的成果文件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如不能通过,环保验收单位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
2.二期项目主体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主体工程完工后,需针对本阶段完成的主体完成情况,配合使用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整体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编制全院环境应急预案,并聘请专家进行参会指导检查,出具项目整体验收报告及进行医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保备案。其余工作成果要求同第1项“环保验收”。
管理团队要求: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人,一名项目负责人(至少负责3个及以上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编制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两名专业人员或助理人员。
服务周期和时间要求:
1、服务周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作完成,且在平台备案公示结束后止。
2、时间要求:中标人收到招标人指令后,30天内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现场检测,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10天内相关平台公示。
3、其他要求:无。
工作内容和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环评批复“深环南批[2021]000007号”以及深圳市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独立完成相关报告成果及招标公告所述工作内容。
2、中标人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拆除的)《拆除污染环境设施的批复》(如需)及取得应急预案备案回执。
3、派出专员负责收集整理环保验收的相关资料,办理环保验收。
4、提交的成果文件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如不能通过,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主管部门认可。
服务成果提交: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完成备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8套,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4套
违约责任:
1、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报告成果文件的,每延迟1天处5000元的罚金。
2、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次及以上不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争议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拟派人员一览表及简历表(加盖公章);
5、近三年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推)医院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自行报价;
2、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3、本次标书一式三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6、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前至规定地点递交投标资料,则不予受理;
7、不满足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文档附件: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挂网版.doc
文档附件: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