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周珂 电话:17666100468
招标范围: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竣工验收环保调查报告(含污水、废水及废气等监测)等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8日10点00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8日10 点0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罗湖区鸿昌广场6楼)620会议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最低价法(合格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人)
招标上限价:25.57万元
计价依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行业等相关规定标准。
报价规定:
1、投标人的中标价即合同价(含税),合同总价包干,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和(或)本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条例、相关验收标准发生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合同价款不会因此而调整。
3、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产生的费用、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费用(包括验收会专家费、报告编制专家费)、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差旅费、税费、会务费、调查费、相关资料准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8套,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4套)产生的所有费用。
4、合同总价由90%为基本费用和10%为绩效费用组成,结算时,绩效费用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按比例结算:良好及以上100%、合格及以上80%、不合格0%,履约评价考核表详附件二。
付款方式:投标人完成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将合格的成果及有关资料提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合同额中基本费用的95%;经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毕后,支付余款。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其他要求:
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范围: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位于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总建筑面积约4398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44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5386平方米,包括1-5#宿舍楼、留学生生活用房、食堂、中央图书馆、公共教学楼、法商学部、行政办公与专家科研用房16栋单体。编制环保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书(如需要),完成相关平台的备案后,向环评部门提交相应成果,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续工作。
管理团队要求: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人,一名项目负责人(至少负责3个及以上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编制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两名专业人员或助理人员。
服务周期和时间要求:
1、服务周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且在平台备案公示结束后止。
2、时间要求: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指令后,15天内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10天内相关平台公示。
3、其他要求:本项目分两批移交(2021年6月30日移交除中央图书馆外所有单体,2021年12月30日前移交中央图书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备案需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先完成除图书馆区域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及备案,第二次完成图书馆区域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及备案。
工作内容和要求:
1、环保验收单位应根据环评批复“深环批函[2012]044号”以及深圳市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独立完成相关报告成果。
2、派出专员负责收集整理环保验收的相关资料,办理环保验收。
3、提交的成果文件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如不能通过,环保验收单位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
服务成果提交: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8套,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4套8套
违约责任:
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报告成果文件的,每延迟1天处5000元的罚金。
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次及以上不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争议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拟派人员一览表及简历表(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自行报价。
2、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3、本次标书一式三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6、不满足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附件一
投标报价书
编号 |
工程名称 |
上限价(万元) |
报价(万元) |
1 |
深圳大学西丽校区校园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25.57 |
|
本次招标范围: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位于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总建筑面积约4398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44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5386平方米,包括1-5#宿舍楼、留学生生活用房、食堂、中央图书馆、公共教学楼、法商学部、行政办公与专家科研用房16栋单体。编制环保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意见书(如需要),完成相关平台的备案后,向环评部门提交相应成果,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配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续工作。
报价规定:
1、投标人的中标价即合同价,合同价为含税价,合同价总价包干,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和(或)本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条例、相关验收标准发生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合同价款不会因此而调整。
3、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产生的费用、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费用(包括验收会专家费、报告编制专家费)、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差旅费、税费、会务费、调查费、相关资料准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8套,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4套)产生的所有费用。
4、合同总价由90%为基本费用和10%为绩效费用组成,结算时,绩效费用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按比例结算:良好及以上100%、合格及以上80%、不合格0%,履约评价考核表详附件二。
付款方式:投标人完成环保验收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将合格的成果及有关资料提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合同额中基本费用的95%;经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完毕后,支付余款。
管理团队要求: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人,一名项目负责人(至少负责3个及以上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编制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两名专业人员或助理人员。
服务周期和时间要求:
1、服务周期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且在平台备案公示结束后止。
2、时间要求: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指令后,15天内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10天内完成相关平台公示。
3、其他要求:本项目分两批移交(2021年6月30日移交除中央图书馆外所有单体,2021年12月30日前移交中央图书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备案需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先完成除图书馆区域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及备案,第二次完成图书馆区域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及备案。
工作内容和要求:
1、环保验收单位应根据环评批复“深环批函[2012]044号”以及深圳市对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自行收集相关资料,独立完成相关报告成果。
2、派出专员负责收集整理环保验收的相关资料,办理环保验收。
3、提交的成果文件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如不能通过,环保验收单位应在招标人限定的时间内负责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
服务成果提交:环保验收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8套,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4套8套
违约责任:
1、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报告成果文件的,每延迟1天处5000元的罚金。
2、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次及以上不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争议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拟派人员一览表及简历表(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自行报价。
2、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3、本次标书一式三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
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署名并盖章):
日期:
附件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履约评价细则
履约单位:
项目名称:
序号 |
分项内容 |
满分分值 |
评
价 标 准 |
得分 |
|
一 |
人员配备 |
10 |
|
|
1 |
人员数量要求 |
2 |
优秀2 分:配备人员的数量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不合格0 分:配备人员的数量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
2 |
专业配置要求 |
3 |
优秀3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要求稳定;
良好2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比较稳定;
合格1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基本稳定;
不合格0 分:配备人员的专业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各专业人员不够稳定。 |
|
3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5 |
优秀5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良好4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具有高度责任心、比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比较专业的业务水平; 合格2 分: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且该负责人具有高度责任心、基本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基本专业的业务水平; 不合格0 分: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固定或该负责人不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 |
|
二 |
履约质量 |
40 |
|
|
4 |
环境保护验收质量 |
35 |
优秀32-35 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报告质量高,获得评估机构或评审专家好评,一次性获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会议通过;
良好 28-31 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报告质量较好,一次性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会议基本通过,经少量修改补充后,复审一次性通过;
合格 21-27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报告质量合格,但被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会议指出错漏较多,经修改补充后,获复审通过;
不合格0-20分: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导则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报告质量差,被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会议评定为不合格,需召开两次或两次以上技术评估会议的。 |
|
5 |
成果文件 |
5 |
优秀5 分: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告文件;
不合格0 分:不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完整的报告文件。 |
|
三 |
履约时间 |
10 |
|
|
6 |
工作时间 |
10 |
优秀10 分:能够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良好8 分:能够比较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合格5 分:能够基本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不合格0 分:不能够及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
|
四 |
履约配合 |
40 |
|
|
7 |
配合情况 |
30 |
优秀27-30 分:项目负责人及咨询团队能够认真主动地协助解决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宜、参加相关会议、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与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的工作;
良好24-26 分:项目负责人及咨询团队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按合同要求协助解决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宜、参加相关会议、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与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的工作;
合格18-23 分:项目负责人及咨询团队基本能够按合同要求协助解决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宜、参加相关会议、配合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与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的工作;
不合格0-17 分:项目负责人及咨询团队不能够按合同要求协助解决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宜、参加相关会议、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工作、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与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的工作。 |
|
9 |
保密工作 |
5 |
优秀5 分: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不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
不合格0 分:在没有得到相应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公开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并造成。 |
|
10 |
诚信情况 |
5 |
优秀5 分:无串通其他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不合格0 分:有串通其他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
|
|
合
计 |
100 |
|
|
履约评价小组: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