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室外展项设计、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6 17:50

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室外展项设计、采购及安装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室外展项设计、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4403922024102500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室外展项设计、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102500301Y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是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4-10-29 14:00:00 至 2024-11-18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11-09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11-14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文体和水务工程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经办人陆工
办公电话83139186
电子邮箱

四、详细公告内容

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室外展项设计、采购及安装【标段编号:4403922024102500301Y001】




本次招标内容
(一)设计内容: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室外展项的全过程设计、概算编制等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 室外展项的全过程设计;
2. 室外展项概算编制及概算申报配合等工作;
3. 网上科技馆室外展项内容数字化规划设计;
4.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完成的设计工作。
(二)采购及安装内容:深圳科技馆(新馆)展教工程项目室外展项的投影动画制作、激光投影主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相关供配电设备及其它配套设施设备材料采购、安装,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后期服务等相关工作,其内容包括不限于:
1.室外展项投影动画制作;
2.室外展项激光投影设备设施采购、安装;
3.工程包含安装室外展项投影设备所需增加的设备立杆及其预埋工程。因设备安装需要所新增的供配电设备及其他配套工程。以及因实施设备施工安装而产生的现场开挖改造后的恢复工程;
4.网上科技馆室外展项内容数字化规划;
5.运营策划及后期服务。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630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光明大道和光辉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一次票决(市工务署)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8 18:00:00
投标保证金32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 家; (2)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合作方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的工作和职责。 (4)其他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本项目安装工程须由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若投标人不具备,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①联合体投标,联合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共同投标;②投标人可与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投标阶段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影设备供货商须为投影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具体如下: (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同时还须取得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授权文件格式不限,均须有生产制造商公章。授权文件须能明确体现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3)同一生产制造商只允许一名投标人投标,如同一生产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多个具有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生产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均不被招标人接受; (4)如同一生产制造商和该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只接受生产制造商的投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 家; (2)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合作方须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的工作和职责。 (4)其他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本项目安装工程须由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若投标人不具备,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①联合体投标,联合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共同投标;②投标人可与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③投标阶段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 备案号:粤ICP备19002425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62
联系电话:0755-88124001 |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6-11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