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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4 14:58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服务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资格后审(不设投标报名环节)

  招标联系人:邹工      电话:82603623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茜坑老村北侧,茜坑路西侧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9464.73平方米,新建审判大楼1栋,建筑面积38004平方米,地下3层,地上13层,建筑高度74.1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685平方米,地下室为羁押区、信访用房、警务室、停 车库、人防、设备用房等;,地上建筑面积 23319平方米,地上一~十三层为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立案用房、审判区、羁押区、各类法庭、业务和审判配套用房、法律图书吧、档案库、集控中心、计算机房、会议室、陈列大厅等。本项目节能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44-2018),绿建设计原则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实施设计,且按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本项目已完成绿色建筑预评价,设计文件中已包含绿色建筑预评价自评估报告。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相关服务(本项目竣工验收节点为2024年12月。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出具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报告),根据绿色建筑等级评估的要求,提供资料收集整理及补充完善等服务,组织各类会议,提供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工期要求:

  1、服务周期:中标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出具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报告并提交至相关部门。

  2、完成时间:现场具备条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后5个工作日完成外业调查,1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成初步成果,3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最终成果并提交至相关部门。

  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报告成果文件的,按拖期具体日历天数处违约金200元/日历天,总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5%。

  工作内容及要求:

  完成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资料形式审查,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检验评估资料,对资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形式审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委托方,确保提供评估资料的完整性;

  2、资料专业审查,在资料通过形式审查后,按照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景观等专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资料的内容进行专业审查,出具专业审查意见;

  3、现场检查,在资料通过专业审查后,安排检查小组,对项目绿色建筑技术落地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检验意见通知。如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需通知建设单位进行现场整改,并根据建设单位整改情况,再次安排现场检查工作;

  4、必要的现场抽检,根据项目情况,有必要时,对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必要参数进行抽检,了解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5、符合性评估,根据现场资料专业审查与现场检查结果,出具符合性评估结论。对于无法达到预期绿色建筑等级的项目,将相关问题反馈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处理,直至通过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

  6、根据符合性评估结果,出具《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报告》;其他与该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评估相关的服务工作。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7日15点3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620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楼)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7日15点3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620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楼)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次低价法

  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则投标报价第二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招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两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仅剩1家则进行重新招标。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投标上限价:¥ 73500.00 元

  计价原则:总价包干 

  计价依据: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2、绿色建筑预评价自评估报告;

  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6月28日)。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价报告,提交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价报告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按基本酬金的90%向甲方申请付款,余款经结算评审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3、合同价由基本酬金(占90%)和绩效酬金(占10%)两部分组成,绩效酬金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绩效酬金的计算:甲方按照《市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及《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服务履约评价细则》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检测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4、本工程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形式(服务类),最终结算金额小于10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果为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等认可机构认可,且具备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能力并拥有证书的单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相关认定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二,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拟派人员一览表及简历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本次投标书一式两份,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自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上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需于公告指定的时间前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并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资质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文档附件: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pdf

文档附件: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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