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1:35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如下:
工程名称: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招 标 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科学城核心启动区
项目概况:
项目一期包含地块一(02-01)(部分)、地块二(02-11)、地块三(02-18)、地块四(02-22)(部分),可研批复总建筑面积约30479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研用房及辅助用房、研究生培养用房、其他工作人员业务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公共配套用房、架空层及连廊、地下设备用房及车库等。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现行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本项目及附属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现状监测(如需)。
2.组织专家对所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现状监测(如需)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报告、环境现状监测(如需)进行修改,直至报告、环境现状监测(如需)通过评审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3.配合及参加相关汇报会、论证会,并按甲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和电子文件。
4.配合项目前期论证研究、设计、施工等阶段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5.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性及事务性服务。
招标方式:简易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下列单位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
(二)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或者由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
(三)由本款前两项中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出资的单位及其再出资的单位;
(四)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单位;
(五)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出资的单位及其再出资的单位;
(六)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的出资单位,或者由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出资人出资的其他单位,或者由本款第四项中的技术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出资的单位。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本条第一款规定单位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或者临时机构,不得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人员要求:主要服务人员应包括但不少于以下人员: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编制人员,一名校核人员,一名审定人员。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程序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988769576
技术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13760330869
递交投标资料(截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0日16:00 深铁置业大厦908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0日16:00 深铁置业大厦908会议室
招标人将在开标会上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文件。参加开标会会议投标员须为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原件),以备核验身份。
定标方法:一次票决法
投标上限价:8.6万元
计价依据:
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发改函〔2024〕310号)》;
2、《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
支付及结算原则: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报价即为合同价,固定总价不予调整,总价包干,以固定总价作为结算价。
2.支付方式
(1)基本酬金支付:本合同不设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工作。乙方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甲方在收到环保主管部门下达的批文(如有)后,支付基本酬金的90%。
(2)绩效酬金支付:乙方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最终履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支付绩效酬金。
3.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为准,余款待审计后一次性付清。若评审结论确定的最终价格低于合同总价款,乙方应将收到的超出部分价款退回甲方。
投标文件资料组成及提交要求: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报价书(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业绩文件及其他文件
1.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公建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数量不超过5项,超过的只取前5项)
(1)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1)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合同名称、服务范围及内容、项目类型、合同签订时间)加盖公章。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备案回执证明文件。
2.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采用密封包装。
2.电子文件一份(包含可编辑的word文档文件及盖章版PDF扫描件,截标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sjglzxzbz@163.com),内容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及无效标情形:
(1)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若超出投标报价上限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格式附件:
1.投标报价书
2.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