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3 18:26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度代建项目第三方评估顾问服务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2024年度代建项目第三方评估顾问服务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
招标方式:小型简易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梁工 电话:82603623
招标范围:工程管理中心代建项目第三方评估顾问服务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8日15点3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620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楼)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8日15点30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6楼620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楼)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次低价法。
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则投标报价第二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招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两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仅剩1家则进行重新招标。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招标上限价:39.8万元。
计价依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及行业等相关规定标准。
计价方式:总价包干合同。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总价包干,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合同总额分为基本酬金(占 85%)和绩效酬金(占 15%)两部分,其中,绩效酬金结合最终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3.合同支付
(1)投标人完成《工程管理中心代建项目第三方评估顾问服务方案》编制,开展项目巡查评估1次,并将合格的巡查评估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5%。
(2)投标人完成对项目巡查评估20次,并将合格的巡查评估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3)投标人完成所有巡查评估,并将合格的巡查评估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5%。
(4)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后,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余款。
(5)绩效酬金支付方式
服务期满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履约服务情况对投标人的履约进行评价。评分采用百分制,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评分≥90分)、良好(80分≤评分<90分)、中等(70分≤评分<80分)、合格(60分≤评分<70分)、不合格(评分<60分)五个等级。
履约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获得绩效酬金的100%。
履约评价结果为中等的,获得绩效酬金的80%。
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的,获得绩效酬金的60%。
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不支付绩效酬金。
4.付款前,乙方都需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书和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书和发票后【14】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并提交财政部门(乙方2日内完成支付令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误,则审批时限顺延),所有费用由财政部门以转账方式予以支付。若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拨款问题导致的迟延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项房建类项目的巡查评估、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等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必须提供)
1.合同需提供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章页等。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证明资料中的承包单位名称需与企业投标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不一致,则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拟投入本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
巡查评估人员总人数不应低于4人,其中设项目巡查评估组组长1名,专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本次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优秀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期限为一年。
2.代建项目第三方评估顾问服务内容(详见附表1)
投标文件组成:
1.代建项目第三方评估顾问服务内容(按附表1格式,签名加盖公章)
2.投标报价书(按附表2格式,签名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明细表(按附表3格式,签名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业绩汇总表(按招标人提供的附表4,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招标人提供的附表5,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附表6格式,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及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附表7格式,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自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
2.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3.本次标书一式两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4.投标人需于公告指定的时间前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并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不合符本招标公告业绩要求,则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定标环节。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