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项目及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学生宿舍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1 18:15
大
中
小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项目及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学生宿舍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如下: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0-04-01-516361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二期(西丽湖、同富裕地块)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2203-440300-04-01-51636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项目及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学生宿舍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0-04-01-516361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7-10 20:02 至 2024-07-29 17: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7-16 17: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7-19 17: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 |
经办人 | 孙工 |
办公电话 | 88124104 |
电子邮箱 | sjglzxzbz@163.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项目及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二期同富裕园区学生宿舍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标段编号:2203-440300-04-01-516361001001】
|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含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1.本项目全专业设计:规划、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室内设计、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绿色建筑、燃气、电梯、钢结构、幕墙、道路(包括路口开设)、人防、BIM设计、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厨房工程、工业化设计、实验室(如有)、体育工艺、基坑支护、地基处理、用水节水、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造价文件(概算编制)、图纸面积测绘等; 2.其他:校内外交通咨询和设计、交通影响评价、管线迁改设计、建筑节能环保(包括建筑节能、用水节水、海绵城市和屋顶绿化、太阳能利用、光伏设计、建筑废弃物减量及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等)、连廊设计(含跨市政道路与一期连接部分)等。最终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为准。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957万元 |
招标范围 | 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
主要投标成果 | 展板,演示文件 |
计划总投资 | 244,439万元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西丽湖路(原西丽湖度假村)、丽水路西丽同富裕工业城 |
投标补偿 | 落标补偿费55万元,进入定标阶段但未中标的2家单位补偿各20万元人民币,进入评标阶段但未进入定标阶段的前3家单位各5万人民币。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记名投票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一次票决(市工务署) |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方式 | 窗口递交 |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址 |
|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29 17:0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2)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方的工作和职责。 (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按有关规定的资质条件约定各自分工,具体要求如下: ①承担初步设计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承担方案设计的: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须具有建筑专业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须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或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 ③ 仅承担设计咨询、顾问、创意的:无需相关设计资质。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2)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方的工作和职责。 (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按有关规定的资质条件约定各自分工,具体要求如下: ①承担初步设计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承担方案设计的: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须具有建筑专业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须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或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 ③ 仅承担设计咨询、顾问、创意的:无需相关设计资质。 5、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
温馨提示:公告转自深圳资源交易网,以深圳资源交易网内容为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