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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音乐学院涉神仙岭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5 16:42

  深圳音乐学院涉神仙岭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音乐学院

  工程名称:深圳音乐学院涉神仙岭水库大坝安全监测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付工    电话:(0755)83942871;  刘工    电话:13945057973

  项目概况:

  深圳音乐学院总用地面积约7.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约12.9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南北区地下室、综合楼(音乐厅、图书馆)、观演楼(剧院、音乐厅、研究中心)、教学楼、实验楼、宿舍、学生综合楼(食堂、体育馆)、风雨连廊、附属用房等。

  深圳音乐学院建设项目位于神仙岭水库坝下,据坝下直线距离为175米左右,有部分区域涉及水库保护范围线,管线保护工程项目的开挖及音乐学院基坑的开挖对周边土体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对水库大坝的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龙水复[2023]5号,本工程涉及神仙岭水库保护范围,项目位于坝址下游处,占用水库保护范围面积11287平方米。依据《水工管护范围内涉水建设项目技术规范》,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开展水工程安全监测。

  招标范围:

  具体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神仙岭水库开展大坝沉降监测、大坝渗流监测、大坝渗压监测。

  1、具体监测内容详见附件1。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水利部、主管部门及地方规范《水工程(引、蓄水)管护范围内涉水建设项目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本项目监测方案并报批,按批准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做好监测仪器设备检验、埋设、安装、调试和保护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连续、可靠、完整,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资料,并对监测成果负责。

  3、监测成果应符合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要求,达到主管部门的要求。

  4、投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作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应该预见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风险。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

  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场,收集编制监测方案的资料;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监测方案;在完成施工期监测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期监测报告;在完成运营期监测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所有的监测报告。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8日 10 点 0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3 楼      328会议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8日 10 点 0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3 楼      328会议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低价法(第二低价)

  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则投标报价第二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招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两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仅剩1家则进行重新招标。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投标上限价:38.628万元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最终合同价格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结论为准。该综合单价为投标人根据监测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合同监测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监测费、监测材料费、监测设备及工具使用费、技术资料提供费用、技术指导和工人培训费、监测措施费、管理费、配合费、利润、税金、出具监测报告等所有监测相关费用。

  若因施工工期延长造成施工期及运营期监测费用增加的,超出期间的监测费用按施工延长期或运营延长期的实际监测量及相应合同单价计算。

  2、合同费用分基本监测费(占90%)和绩效监测费(占10%)两部分,绩效根据最终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绩效监测费的计算:招标人按照《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监测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3、工程结算报送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以审核结果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若被各级审计机关再次就结算进行审计的,应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如审计机关审计结论认定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项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返还多支付的工程款。最终结算价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含)100万元。

  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完成施工期监测任务,支付至施工期监测基本监测费的80%;完成所有监测任务,并提供监测报告,支付至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基本监测费的90%。

  3、合同费用分基本监测费(占90%)和绩效监测费(占10%)两部分,绩效监测费根据阶段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绩效监测费的计算:招标人按照《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履约评价按阶段分为施工期监测和运营期监测进行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监测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4、剩余款项待取得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后一次性付清。

  5、其他:

  (1)投标人应按付款进度之规定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出具附有工作进度报告和相关工作成果的付款申请。

  (2)每次付款申请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税务发票。

  (3)上述费用均须政府部门财政或发改划拨款项到位后支付,发包人不承担因财政或发改审批或拨款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3项中任意1项:

  (1)同时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

  (2)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量测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量测类)。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近三年完成过一项(即2020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的水利监测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及测试报告(均需体现监测单位)。

  3、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附件2,签名加盖公章)

  2、深圳音乐学院涉神仙岭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投标报价明细表(按附件3,签名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监测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合同关键页及测试报告(均需体现监测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按附件4,需签名加盖公章)(此项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2、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小型工程简易招标管理办法(2018)》、《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3)2号】及深建市场【2018】19号文的有关规定,服务类项目小于100万元,可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

  本工程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形式(服务类),最终结算金额小于10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为准,请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超过最高上限价投标报价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3、深圳音乐学院涉神仙岭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费中,暂列金额为2万元,此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报价中不得擅自修改,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投标人员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①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圆珠笔)书写;

  ②投标文件各项内容的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修改之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①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②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两正本、一副本),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须分别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③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工程名称:深圳音乐学院涉神仙岭水库大坝安全监测2023年108日上午10: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①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方式递交的,该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予受理。

  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且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所投标书不予受理。

  ③资格审查被评审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④投标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价超出投标报价上限的,视为“无效标”。

  7、招标人提供本工程的监测方案供投标人参考,中标人进场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实施方案。

  8、本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的内容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9、中标人负责本工程合同制作费用。

  附件1:深圳音乐学院涉神仙岭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方案

  附件2:《投标报价书》格式

  附件3:深圳音乐学院涉神仙岭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投标报价明细表

  附件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

  附件5:《合同》格式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3年9月25日


文档附件: 附件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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