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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4 11:16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公告如下:

  工程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村1栋裙楼3F

  招标方式:简易公开招标(不设投标报名环节)

  招标联系人:王工18033448189;梁工13730693990

  招标范围:1.服务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等。2.服务要求:中标人指派1名驻点服务人员,每周驻场办公五天且至少参加一次招标人组织的重大工作会议;遵守招标人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受托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服务范围、内容、要求及其他》)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请各投标人于20220日10:00时前,携带投标文件纸质版(文件袋密封),前往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328会议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20日10:00时,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328会议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一次票决法

  投标上限价:人民币39万元

  计价依据:总价包干

  1.服务费包含工作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全部税费。

  2.服务费含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的增补缺漏项、变更、反复修改的费用。

  3.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目提出增加服务费的要求。

  4.本项目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

  合同费用分基本服务费(占80%)和绩效(占20%)两部分,其中基本服务费为固定总价,绩效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于合同期满后进行,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80%、50%、0% 。

  (1)第一期费用: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中标总价的20%;

  (2)第二期费用:服务满6个月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中标总价的30%;

  (3)第三期费用服务期满后且履约评价结果出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其中基本服务费:甲方支付乙方中标总价的30%;绩效费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按比例支付。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必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一项自认为最优的且属于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法律顾问类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组成:

  1. 投标承诺函:按附件1格式并加盖公章、法人签章。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签章。

  3.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业绩文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法律顾问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类业绩】各一项,每一类别业绩投标人仅需提交一项自认为最优的且属于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业绩,超出部分不予得分。

  5.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服务成果文件(投标人可根据保密需要隐去部分内容,中标价信息不应被隐去,但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应配合提供原件予以佐证)。

  6. 驻点服务人员证明文件

  (1) 提供驻点服务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以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如有)与学位证书(如有),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驻点服务人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法律顾问类业绩。投标人仅需提交一项自认为最优的且属于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业绩,超出部分不予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中标通知书、服务成果文件(投标人可根据保密需要隐去部分内容,驻点服务人员姓名与中标价信息不应被隐去,但在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应配合提供原件予以佐证)。

  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驻点服务人员、服务团队其他成员的个人详细简历等。

  备注:驻点服务人员业绩证明文件,如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未体现驻点服务人员姓名,须同时提供该项合同的服务成果文件,其中应包含驻点人员姓名并加盖合同服务单位公章。

  其他说明:

  1、本工程合同价为总价包干。

  2、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3、本次标书一式两份,采用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投标币种:人民币。

  5、本次招标投标语体:中文。

  6、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7、招标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村1栋裙楼3F。

  8、特别提醒:

  (1)参与截标及开标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材料包括:投标文件纸质版(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参与人员身份证原件。

  (2)参与截标及开标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并递送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含身份核验),投标将被拒绝。

  (3)参与截标及开标人员,按时递交有效投标文件后,需全程参与截标开标过程,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驻点服务人员综合能力评审时间预计为端午节假期前后,具体以招标人后续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

  附件1:投标承诺函

  附件2:综合评分表

  附件3:服务范围、内容、要求及其他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3年6月14日


文档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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