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08 17:24
深圳音乐学院地铁振动测试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音乐学院
工程名称:深圳音乐学院地铁振动测试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付工 电话:(0755)83942871; 吴工 电话:15999648056
项目概况:
深圳音乐学院总用地面积约7.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约12.9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楼、观演楼(剧院、音乐厅)、教学楼、实验楼、宿舍、学生综合楼等。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盐龙大道和国际大学园路交界位置,所在地块附近未来会规划地铁 21 号线,可能存在地铁振动干扰的隐患,需进行最不利情况下的地铁振动测试,为后续隔振设计提供辅助数据支撑。
招标范围:
目前,地铁 21 号线为规划线路尚未施工建设,无法进行实地测试,须选取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已通地铁线路的地块进行测试获得振动数据,并结合深圳音乐学院项目与未来规划地铁线路的位置关系进行分析,评估地铁线路对深圳音乐学院项目的实际影响,对本项目形成振动测试与分析报告。
测试要求:
1、在深圳已运营地铁线路中,选取与规划 21 号线类型相近的地铁线路,开展振动测试工作。
2、选取的地铁线路区间,应至少包括无轨道减振措施的直线匀速段和弯道段、有轨道减振措施的直线匀速段和弯道段等四类。
3、测试工况应包含:地铁进出站、地铁加速匀速运行及地铁转弯运行时的振动监测数据。
4、测试时段应包括:载客量较少时段、晚高峰时段、音乐厅表演活动的常用时段。
5、每一个选取的线路区间,至少设置3个地面测点,分别为:
1)距离轨中心线垂直水平距离30米以内至少布置1个测点;
2)距离轨中心线垂直水平距离80-100米范围内,至少布置1个测点;
3)距离轨中心线垂直水平距离200米附近,至少布置1个测点;
4)如上述区域内存在建筑物,应优先考虑将测点布置于建筑物内最底层地面中心处,或建筑物外0.5米处;
5)各测点应处于同一条垂直于轨中心线的直线上,同一测点的铅垂向可布置多个监测点。
6、测量方法
1)地铁列车通过时的铅垂向Z振级最大值VLzmax,时间计权1s。
2)地铁列车通过时的累计百分之十Z振级VLz10。
3)地铁列车通过时的分频最大振级VLmax。
4)每个测点分别测量与记录不同方向行驶的列车通过时的振动信号波形图、铅垂向Z振级、百分之十Z振级与分频最大振级。
5)每个测点连续记录同一行驶方向的列车数不少于5列,取其算数平均值作为评价量。
6)如遇双方向会车的情况,可同时记录为两个方向通过的列车,各记一次。
7)每个测点开始前与结束后,均进行一次背景振动测量,测量时间不少于30s。
7、其他要求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测点位置,避免地面人流和车流密集地点,降低道路行驶车辆及行人的干扰,保证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可靠性。
2)测量应避免足以影响环境振动测量值的其他环境因素,如剧烈的温度梯度变化、强电磁场、强风、地震或其他非振动污染源引起的干扰。
3)现场测试开始前,需要对测试系统进行调试,对安装的传感器、信号电缆、采集系统注意检查,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整个测试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除前述振动测量量外,应记录测试过程的环境温度、湿度、列车通过时间等相关数据。
5)应记录测试过程中,每个测点出现的主要振源、突发振源等情况。
6)振动的背景值与测量值相差3dB以内的,在排除不正常干扰的情况后,应详细记录现场测试的环境情况,以备分析。
测量仪器:
1、检测传感器设备需具备良好的低频响应能力。
2、由于室外检测,气候因素不稳定,传感器需要有一定的耐腐蚀性和防水性。
3、用于测量环境振动的仪器,其性能必须符合 ISO/DP 8041-1984有关条款的规定。
成果提交:
1、测试结果使用规范记录表和分布图进行数据收集与标识,并满足国家振动测试相关标准。
2、提供地铁振动检测报告,体现测试结果及计算修正过程,并对测试结果进行量化分析,结合深圳音乐学院项目,给出振动影响分析及振动控制方法建议,输出完整振动检测与分析报告。
3、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8份测试报告。
工期:
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测试方案报设计院及发包人审批;测试方案经设计院及发包人审批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测试工作,在完成所有测试工作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测试报告。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15日 10 点 0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3 楼 328会议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15日 10 点 00 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3 楼 328会议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低价法(第二低价)
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则投标报价第二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招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两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仅剩1家则进行重新招标。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投标上限价:19万元。
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该合同价为投标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测试费用、测试材料费、工具机械使用费、技术资料提供费用、技术指导和工人培训费、测试措施费、管理费、配合费、利润、税金、出具测试报告等所有测试相关费用。
2、合同费用分基本测试费(占90%)和绩效测试费(占10%)两部分,绩效根据最终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绩效测试费的计算:招标人按照《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测试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3、工程结算报送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以审核结果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若被各级审计机关再次就结算进行审计的,应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如审计机关审计结论认定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项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返还多支付的工程款。最终结算价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含)100万元。
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2、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提供测试报告,招标人支付至合同基本测试费的90%。
3、合同费用分基本测试费(占90%)和绩效测试费(占10%)两部分,绩效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绩效测试费的计算:招标人按照《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测试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
4、剩余款项待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5、其他:
1)投标人应按付款进度之规定及本合同项下的其它相关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出具附有工作进度报告和相关工作成果的付款申请。
2)每次付款申请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开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税务发票。
3)上述费用均须政府部门财政或发改划拨款项到位后支付,发包人不承担因财政或发改审批或拨款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近三年完成过一项(即2020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地铁振动测试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及测试报告(均需体现测试单位)。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附件1,签名加盖公章)
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签名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签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合同关键页及测试报告(均需体现测试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2、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小型工程简易招标管理办法(2018)》、《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3)2号】及深建市场【2018】19号文的有关规定,服务类项目小于100万元,可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
本工程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形式(服务类),最终结算金额小于10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为准,请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身综合实力及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理报价,超过最高上限价投标报价规定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投标人员投标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原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各项内容的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修改之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两正本、一副本),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须分别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工程名称:深圳音乐学院地铁振动测试 2023年6月15日上午10: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方式递交的,该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予受理。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且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所投标书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被评审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价超出投标报价上限的,视为“无效标”。
7、本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的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8、中标人负责本工程合同制作费用。
附件1:《投标报价书》格式
附件2:《报价明细表》格式
附件3:《合同》格式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