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8 09:36
深圳技术大学建设项目(一期)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深圳技术大学建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深圳技术大学建设项目(一期)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服务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石井、田头片区,坪山环境园以西,绿梓大道以东,南坪快速(三期)以北,金牛路以南
项目概况:
深圳技术大学建设项目(一期)(下称: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石井街道田头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六大学院(健康与环境工程学院、创意设计学院、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互联网与大数据学院、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学院)、先进材料测试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图书馆、会堂、公共教学楼、校行政与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楼、体育馆、地下停车位3042个、南北区宿舍、食堂、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综合楼、校医院、地下公交首末站以及连廊平台等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 95.01万平方米。本项目节能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绿建设计原则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实施设计,本项目1、2、3、4、6、7、8、9、10、11、11A、12、13、14、15、16、18、19栋按绿建建筑二星级设计,5栋按绿建建筑三星级设计,17A、17B栋按绿建建筑铜级设计,并已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设计文件中已包含绿色建筑预评价自评估报告。
招标方式:小型工程简易招标,资格后审(不设投标报名环节)
招标联系人:付工(招标)电话:83942871;刘工:1394505797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相关服务(本项目分为四个施工标段,共四个总承包单位,其中施工总承包Ⅰ标11、15、16、17b栋已于2019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 17a栋 已于2019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18栋已于2020年5月完成竣工验收;Ⅱ标已于2021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Ⅲ标3、4、5、9、10、11栋已于2021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6栋已于2022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Ⅳ标2、12、13栋已于2021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1栋已于2022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本项目需按施工总承包I标、施工总承包Ⅱ标、施工总承包Ⅲ标、施工总承包Ⅳ标四个标段,出具四份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报告),根据绿色建筑等级评估的要求,提供资料收集整理及补充完善等服务,组织各类会议,提供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工期要求:
1.服务周期:中标人服务期限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出具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报告并提交至相关部门。
2.完成时间:施工总承包Ⅰ标、Ⅱ标、Ⅲ标、Ⅳ标:乙方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完成外业调查,1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成初步成果,3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最终成果并提交至相关部门。
3.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报告成果文件的,按拖期具体日历天数处违约金0.5万元/日历天,总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5%。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25日10点00分 坪山区石井街道竹岭一路深圳技术大学工务署项目部 206会议室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25 日10点00分坪山区石井街道竹岭一路 深圳技术大学工务署项目部206会议室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
低价法(第二低价):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则投标报价第二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招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两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仅剩 1 家则进行重新招标。
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
具体抽签方式为:
(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
(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
(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招标上限价:923158元(施工总承包Ⅰ标段:270812元;施工总承包Ⅱ标段:166569元;施工总承包Ⅲ标段:226801元;施工总承包Ⅳ标段:258976元)
计价原则:总价包干
计价依据:
1.投标报价包含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服务内容(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会福利、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现场费用(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通讯费用)、各种管理费、保险、利润和税金不可预见费用等费用内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3.绿色建筑预评价自评估报告。
4.《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6月28日)。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2. 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总承包I、Ⅱ、Ⅲ、Ⅳ标共四个标段的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价报告,每提交一个标段的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价报告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后,按该标段基本酬金的90%向甲方申请付款,余款经结算审计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3. 合同价由基本酬金(占90%)和绩效酬金(占10%)两部分组成,绩效酬金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4. 绩效酬金根据最终履约评价结果确定。履约评价评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评分≥90分)、良好(80≤评分<90分)、中等(70≤评分<80分)、合格(60≤评分<70分)、不合格(评分<60分)五个等级,对应的绩效酬金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80%、60%、0%。
5.本工程采用小型工程简易招标形式(服务类),最终结算金额小于100万元,最终结算价以《深圳市财政预算和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果为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等认可机构认可,具备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能力并拥有证书的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相关认定资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项目拟派人员一览表及简历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施工图纸及报价清单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各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原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各项内容的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修改之处应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文件需封装在一起,并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下列识别标志:“工程名称:深圳技术大学建设项目(一期)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服务;2022年11月25日10点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投标人必须携带受托人(应与投标文件中受托人一致)身份证原件于公告指定的时间前至指定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疫情期间,如投标人代表无法出示本人当天“深i您”微信小程序“粤康码”绿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码或体温超过37.3℃的,投标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包括因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2)招标人因后续疫情防控措施所产生的实际损失。
7.开标定标会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现场参会。
2)各投标单位应最多派遣一名投标代表参会。
3)建议各投标人代表于开标会当天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现场签到,并进行行程码、健康码核查。
4)所有人员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8.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方式递交的,该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予受理。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且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所投标书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被评审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价超出投标报价上限的,视为“无效标”。
9.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及自身综合实力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报价,除投标报价的总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上限外,且每个标段的报价也不得超过各自的招标上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不予受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