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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大学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8 21:07

  项目名称:海洋大学

  项目编号:2204-440300-04-01-90941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海洋大学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204-440300-04-01-909410002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海洋大学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11-08 18:00 至 2022-11-18 17: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11-1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11-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88124023

  传真:

  手机号码:18344518267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4-440300-04-01-909410002001

  标段名称:海洋大学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11-18 17:00

  招标部分估价:543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65.7万㎡,内容如下:1.校园规划;2.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不含图书馆、学术交流中心);3.室外及场地配套工程全过程设计(除单体设计外的其它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外道路及广场、边坡挡墙、综合管廊、景观、室外标识、桥梁);4.项目设计总体协调(统筹相关技术措施及标准,用于指导整体校园设计;报批报建统筹及申报;整体建筑面积计算统筹;整体校园总概算编制及申报等);5.施工配合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专业内容:规划、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室内设计、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景观、绿色建筑、燃气、电梯、钢结构、幕墙、道路(包括路口开设)、人防、BIM设计、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厨房工程、工业化设计、实验室(含专项工艺)、包含整体校园涉及的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核安全影响评价、造价文件(概算编制)等。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概算编制;

  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投标成果:展板;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54000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坝光片区,排牙山路以南,恒科路以东,环坝路以北围合用地内,毗邻坝光生物谷。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需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名(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4)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的工作分工、权益份额等。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180

  投标补偿:落标补偿费共计220万元,其中: 1.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 2 家单位各 50 万元。 2.进入评标环节,但未进入定标环节的 前6 家单位各 20 万元。 3.落标补偿费标准为固定费用,补偿金额根据实际发生予以结算。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方案,经评标委员会判定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并按废标处理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达到招标文件深度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支付落标补偿费。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坝光片区,排牙山路以南,恒科路以东,环坝路以北围合用地内,毗邻坝光生物谷。总用地面积66.7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0.12公顷,管理范围26.5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68.8万㎡,总投资约66亿元。建设内容包含必配校舍用房、选配校舍用房、架空层、连廊、车库及人防、设备用房等(最终以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企业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其他资质:1.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须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名(含牵头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 (4)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的工作分工、权益份额等。 4.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申请。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温馨提示:公告转自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内容及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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