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7 15:38
项目名称: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建设工程
工程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A-教学综合大楼、 B1-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B2-国际学术交流中心、C-综合实验大楼、 D-钟楼、E-书院、FG-书院、连廊、配套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等。新建总建筑面积 262274 平方米。且本项目已获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号为深环龙批〔2020〕000214号。
招标方式:小型工程简易招标,资格后审(不设投标报名环节)
招标联系人:付工(招标)电话:83942871;黄工:13691742311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且通过环保验收主管部门的认可(本项目分为三个施工标段,共三个总承包单位,其中施工总承包Ⅰ标已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其余标段计划竣工验收节点为2023年6月。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本项目需分施工总承包I标、施工总承包Ⅱ、施工总承包Ⅲ标三个标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相关的服务工作(详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书》中本次服务具体要求)。
工期要求:
1.服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填报公示报备为止。
2.完成时间:
(1)施工总承包Ⅰ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内完成相关报告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填报公示报备。
(2)施工总承包Ⅱ、Ⅲ标:现场具备条件(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后60天内完成相关报告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填报公示报备。
3.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报告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上填报公示报备的,按拖期具体日历天数处违约金0.5万元/日历天,总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5%。
(2)乙方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次及以上不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2022年 11 月 4 日 10:00时,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大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集群项目部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 11 月 4 日 10:00时,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大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集群项目部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
低价法(第二低价):招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若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达到三家,则投标报价第二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经招标人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仅剩两家,则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仅剩 1 家则进行重新招标。
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
具体抽签方式为:
(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
(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
(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招标上限价:137,600.00 元
计价原则:总价包干
计价依据:
1.《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香港中文大学 (深圳)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的批复》(深发改[2020]789号文)。
2.《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设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工作,提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通过评审,施工总承包I标段在市区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平台(包含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公示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报告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深圳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至基本费用30%的手续。施工总承包Ⅱ标段在市区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平台(包含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公示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报告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深圳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至基本费用60%的手续。施工总承包Ⅲ标段在市区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平台(包含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公示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报告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深圳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至基本费用90%的手续。
2.合同价由基本酬金(占90%)和绩效酬金(占10%)两部分组成,绩效酬金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3.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完成对乙方工作质量的最终履约评价,并根据合同规定核算服务费,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完毕后,按审定的结算价支付剩余费用。
4.环境保护验收服务费均以人民币支付。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附件一表格,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项目拟派人员一览表及简历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人,一名项目负责人,两名专业人员或助理人员。
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文件并承诺,严格执行招标公告、施工图纸及报价清单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竞价。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各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原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各项内容的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修改之处应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文件需封装在一起,并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工程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二期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2022年 11 月 4 日10:00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投标人必须携带受托人(应与投标文件中受托人一致)身份证原件于公告指定的时间前至指定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疫情期间,如投标人代表无法出示本人当天“深i您”微信小程序“粤康码”绿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连续三天核酸检测记录、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码或体温超过37.3℃的,投标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包括因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2)招标人因后续疫情防控措施所产生的实际损失。
7.开标定标会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现场参会。
(2)各投标单位应最多派遣一名投标代表参会。
(3)建议各投标人代表于开标会当天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现场签到,并进行行程码、健康码核查。
(4)所有人员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隔位就坐。
8.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方式递交的,该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予受理。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且被授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截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所投标书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被评审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价超出投标报价上限的,视为“无效标”。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