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3 12:04
各品牌供应商:
我署于2020年4月29日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新增硬件防火墙参考品牌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要求补充如下:
一、关于申报供应商存在总公司、子公司情况的说明
(一)若以总公司名义申报品牌入库:总公司和旗下全资控股公司的资料均可参与评审,且须提供总公司对控股公司的全资控股的证明。
(二)若以子公司名义申报品牌入库:子公司的资料可以参与评审,其母公司及以上公司或并列子公司资料申报不能参与评审。
二、更改附件1《模板:申报硬件防火墙材料格式要求》防静电措施证明表格
删除“表面电阻/系统电阻检测作业指导书”一栏。
原表格:
3.防静电措施
更改后:
3.防静电措施
三、关于通知中“制造商”的解释
制造商至少应是入库产品的设计开发者,对产品质量负责,并能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管理。产品商标应为制造商或旗下全资控股公司所有。
四、关于分档规则的说明
根据企业考察分数情况,按以下规则形成推荐入库名单:
(一)最终得分前三名且得分不低于75分的推荐入库,分数相同的视为相同排名;
(二)原品牌库内品牌统一划为A档,新增品牌最终得分高于85分(含85分)的划为A档,低于85分且不低于75分的划为B档。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