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1 16:15
各相关品牌供应商:
为确保政府工程质量,提升政府工程品质,严格做好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供应商管理工作,我署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供应商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和《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动态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召开了两次关于《协议》、《细则》的宣贯会议,并组织品牌供应商签订协议。
迄今为止,部分品牌供应商仍未与我署签订《协议》。根据《细则》第十条规定,我署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在一年内不推荐使用上述品牌。不推荐使用期内与我署签订《协议》的,须不推荐使用期满后方可正常使用;不推荐使用期满后仍不签订《协议》的将不再列入我署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
特此通知。
附件:未与我署签订《协议》的品牌清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0年4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