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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理工大学建设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5:37

项目名称深圳理工大学建设工程项目
总建筑面积562,000平方米
项目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宿舍、教学实验楼、综合楼、图书馆、国际交流中心、体育馆及学生活动中心等。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主任何维荣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石方、基坑支护和桩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总包Ⅰ标)、中国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总包Ⅱ标)、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总包Ⅲ标)、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装修Ⅰ标)、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精装修Ⅱ标)、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装修Ⅲ标)、青岛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精装修Ⅴ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精装修Ⅳ标)
使用单位深圳理工大学
环境保护措施进展情况

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扬尘污染持续监测、防治;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水循环利用持续进行;四节一环保工作持续开展落实。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现场车辆运输采取封闭及防污措施;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防尘、抑尘及降尘措施。工地食堂油烟100%经油烟净化处理后排放。进出场车辆、设备及场内使用的非道路行驶机械,废气达到年检合格标准。施工现场有害气体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规定。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施工现场与生活区设置隔油池、化粪池等,委托专业环卫部门进行隔油池、化粪池的清掏,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光污染,电焊作业避免电焊弧光外泄。合理安排工期,减少夜间施工。在禁令时间内停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施工用地绘制不同阶段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科学合理部署,减少资源浪费。施工现场采取自动扬尘监测与自动喷雾等降尘联动措施。

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

现场车辆运输基本采取封闭及防污措施;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按要求采取防尘、抑尘及降尘措施。施工现场有害气体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规定。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光污染,如电焊弧光外泄。在禁令时间内未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按时采取自动扬尘监测与自动喷雾等降尘联动措施。

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施工现场的环境整体状况良好。
竣工验收时间项目在建中,暂未开展验收。
验收结果项目在建中,暂未开展验收。
竣工决算金额项目在建中,暂未进行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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