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9 15:25
各有关单位:
为对洁净工程行业进行摸底,甄别优秀工业洁净工程施工企业,保障政府工程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工业洁净工程”实施业绩,欢迎相关单位积极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具有工业洁净工程实施业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业绩和资料要求
(一)业绩类型
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在建或完工的工业洁净工程业绩。业绩类型至少须是以下类型之一:集成电路、测量检测、半导体、光学、显示器、芯片、Fab厂房、晶圆、晶合、纳米、玻璃的生产或实验建筑的洁净专项工程(含洁净EPC专项工程)业绩。
设计类业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和其他不满足上述类型要求的业绩不作为认可的申报业绩。
(二)分类申报
按业绩的技术参数和规模,分为A、B、C三类分别申报。A类业绩,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2500万元且存在洁净等级高于等于千级(class6)洁净区域的业绩;B类业绩,指存在洁净等级高于等于百级(class5)且净高高于等于5米的洁净区域的业绩;C类业绩,指存在洁净等级高于等于千级(class6)且温度精度控制要求高于等于±1℃的洁净区域的业绩。
申报A类业绩,应重点选择洁净等级较高的企业业绩。申报B类业绩,应重点选择反映温度精度及噪音控制要求较高的企业业绩。申报C类业绩,应重点选择反映洁净区域净高较高且噪音控制要求较高的企业业绩。
申报A类、B类、C类业绩,每类均不得超过三项,超过三项时,取前三项为申报业绩。一项工程业绩可同时用于A类、B类、C类企业业绩申报。
(三)业绩证明资料
申报业绩需同时提供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不充分的,不纳入认可申报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
1.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要能体现工程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签章等重要信息。
2.图纸。提供能够明确反映重要技术参数的施工图或竣工图关键页,提供图纸时需有设计单位出图章或项目甲方公章。若图纸工程名称与合同名称不一致,需出具情况说明,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
业绩证明资料中,应对重要信息予以标记或圈记。
(四)申报资料内容
申报资料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和业绩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应包括企业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情况,字数不超过1000字。
2.业绩资料。填报《业绩汇总表》和《业绩申报表》,格式见附件,编制业绩证明资料。《业绩申报表》中每项业绩关键信息,应填写证明资料对应页码。
申报资料汇总成册,编制申报资料封面和资料清单(格式自定)。
(五)申报资料制作
汇总成册的申报资料,制作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申报资料封面和骑缝位置,加盖单位公章。与纸质资料一致的电子文件,制作光盘一份。
纸质申报资料和电子光盘合并装入文件袋,标记企业名称后密封。
三、资料报送
(一)征集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7:00
(二)递交资料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1016室
(三)递交资料要求:递交资料的人员需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办理资料签收
(四)资料递交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88124417;13823327552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同时负有配合市工务署进行业绩核查(包括并不限于按要求提交业绩证明资料原件等)的义务。
申报单位提供虚假业绩或资料,以及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在三年内影响申报单位参与市工务署项目建设的机会。对政府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的,还须承担相应损失及法律责任。
(二)征集截止时间后不允许申报人补充、更换或撤回申报资料。申报人对业绩要求和资料准备方面的疑问,请联系熊工(联系电话:0755-88124417;13410079996)。
(三)对征集活动调整事项或通知未尽事宜将可能发布补充通知,请申报人及时关注。
申报单位提供的业绩信息将被严格管理,不向外部单位提供。欢迎各企业踊跃申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