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7 15:37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我署切实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现就《深圳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报告》中涉及我署的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审计报告指出“部分单位未及时清理应缴财政款”,涉及我署的应缴财政款余额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利息收入、施工罚金等。对于财政拨款利息收入,我署已将按规定上缴财政;对于施工罚金等,用于冲减建设成本,我署已进行账务调整。
该事项已整改完毕。下一步,我署将加强财务核算工作,规范资金管理,年终对应缴财政款科目进行清理,并及时上缴财政。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