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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通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3 15:33

谢小红

       你作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负责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成项目负责人职责。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二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经研究决定,对你记录不良行为,两年内(2022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2日)拒绝你参与我署(含直属单位)项目建设

       特此告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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