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通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7 15:13

刘康

  你在担任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成项目经理职责。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经研究决定,对你记录不良行为,两年内(20221026日至20241025日)拒绝你参与我署(含直属单位)项目建设

  特此告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10月26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 备案号:粤ICP备19002425号 | 网站标识码:4403000062
联系电话:0755-88124001 |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6-11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