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公告》,现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员
在素质能力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素质能力考核总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素质能力考核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素质能力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请入围面试人员带齐资格复审材料于资格复审当天9:00之前到达资格复审现场。考生到达现场后,须进行签到。缺席、迟到或拒绝提供有效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另行安排。
(二)资格复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608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请入围面试人员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查验后原件当场退回,收取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一式一份。
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打印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A4纸复印);
3.大专及以上学历阶段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含专科、本科及研究生);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情况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
4.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相关材料如为外文,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①须提供满足岗位要求年限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记录(三者缺一不可,且三者重合时间段须满足岗位要求的年限);②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注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内容;
6.岗位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有关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证明至报名首日为中共党员的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在资格复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确定为面试对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定于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开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交材料,材料应确保真实、清晰。
(二)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素质能力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素质能力考核总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本单位另行通知,不再发布公告。请暂未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但素质能力考核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复审的材料,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生在准备资格复审材料期间,如有疑问,可联系单位咨询电话:0755-88124360、8812400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6年3月5日
附件: